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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出版教材的基本程序与要求
发布时间:2017-05-02
 

教材建设工作关系到提高学校教学质量问题。为使教材建设能有序、合理、全面的发展,根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对出版教材的基本程序及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出版教材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学校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制定的教材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每年5月份下发年度教材建设立项评审通知。

(二)有意参与教材建设立项的编、译者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教材立项申请报告,并提出编、译教材的详细提纲。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专家对立项申请书进行评审。

(三)经学校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教材方可进入编、译程序。

(四)教材编、译前第一责任人须与教务处、出版社签订《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教材出版协议书》。教材编、译完成后,将书稿送交教务处。

(五)教务处、出版社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编、译教材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教材出版社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出版。

二、出版教材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教材要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教材要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本门课程在培养专门人才方面的要求,一般需作为讲义经过两轮的使用和修订。

(三)教材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能力培养,重视实践教学,正确处理本门课程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内容上既不重复又相互配合和有序衔接。

(四)教材要符合出版要求,观点正确,文理通顺,内容新颖。概念、定义、术语要准确,图表清晰,标号、序号齐全,体例统一规范。文字量要符合少而精的原则。全书文稿一律用A4纸打印并提供软盘,交稿时要达到“齐、清、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