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教学质量管理
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6
 
为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师资水平和整体竞争力,特制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象是为我校本科生授课的在编教师。
(二)参加课堂评价的大学生为在校就读的13年级所有本科生。
二、学生评价的时间
    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的评价时间定为每学期第1517周。
三、学生评价的组织
(一)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在每学期第1517周组织全校13年级学生对担任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的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二)每学年毕业班实习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教学评价问卷调查。
四、评价方法
(一)每学期13年级学生分别以学、术科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为标准,以教师实际教学水平、能力和表现为依据,通过网络评价的方式,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二)毕业班学生通过填写《北京体育大学毕业班学生教学评价调查问卷》,对4年的学习生活进行总结,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给予客观评价。
五、学生评价的操作过程
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陆学校内网http://web.bsu.edu.cn,点击“常用校内网址”或“教务管理”。
(二)点击“URP综合教务系统”。
(三)输入用户名称及密码,点击“登录”进入。
(四)点击“教学评估”进入评价界面。
(五)按照指令逐一对任课教师进行客观性和主观性评价。
(六)“修改”评价信息。如需要对评价信息进行修改,学生可在点击“提交”之前,点击“修改”按钮,对自己评价信息随时做出修改,重新进行评价。
(七)“提交”评价信息。学生全部完成评价后,点击“提交”按钮。
六、学生评价结果及处理
(一)数据处理
1.每学期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在1820周要及时对学生网上评价的数据和督导专家对教师的课堂评价成绩进行统计处理,每学年撰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及简析报告。
2.每学年教务处对毕业班学生填写的《北京体育大学毕业班学生教学评价调查问卷》进行统计整理。
(二)评价成绩统计方法
1. 学生评价成绩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60%,督导专家评价成绩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40%。学生、督导专家对每位教师的年度评价成绩为第一、二学期评价分数的平均值。教师每学年度评教分数是由督导专家、本科学生、学生评教分数样本的变异系数、教学规模四个指标构成。
2. 学生评价、督导专家评价的汇总成绩作为年度教师考核中的教学质量得分,记入教师年度考核档案和教师年报。
3. 每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的有效期为:从评出之日起至下一学年课堂教学质量成绩产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