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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管理]北京体育大学本科课程“双语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6
 
2002424制定,20073月修订,20107月第四次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我校将积极创造条件进行部分课程的双语教学。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的双语课程教学活动,保证双语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的条件
1北京体育大学双语课程可以是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也可是新开课程。
2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
3.在开设双语课程之前,教师应通过介绍外语专业词汇、推荐外语参考文献、组织外国专家讲座等形式,帮助学生逐渐适应双语教学。
二、授课对象
双语课程授课对象的选择应考虑到学生的可接受程度,原则上面向非体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体育专业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学生。
三、教材
双语课程必须有外文教材或讲义。教材应为权威的、最新的教材。在双语课程的准备过程中,教师负责提供样书,出版社负责提供学生的教材。
术科课程的技术教学部分主要为口语教学,教师负责为学生提供本专业或专项外语词汇表。词汇表可由教师参考有关词典专门编制,出版社负责印刷提供给学生。
四、教学形式
1.学科课程的双语授课形式应为:①外文教材外文授课;②双语混合授课。
2.术科课程的双语只记录理论教学部分,授课形式同学科课程。
五、课程考核
双语课程的考核应按学校规定的有关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试命题等进行,并且均使用外语进行考核。理论课的必修课考核必须包括笔试内容,选修课可采用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技术课的理论部分同理论课的要求,技术部分可采用口试方式进行。
六、申报程序
双语教学由教师自愿报名参加。
1.教师先到教务处教学科领取《北京体育大学双语教学课程申报表》
2.将课程名称、授课对象、开课时间、教材名称、课程计划等有关内容填入表内,并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外文);
3.将所用教材、课程教学大纲和申报表上交教研室主任、教研室所属院系(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审核并征得签字同意;
4.报教务处,经校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后,教务处登记备案并通知院系
落实开设双语课的具体工作。
七、课程管理
1.开课教师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备课,课程一经开出不得无故停开或擅自改变授课方式。第一轮课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应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2.课程开出后,教务处将聘请专家听课并听取学生意见,然后将反馈意见转达任课教师。
3.双语课程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学科课程的1.4倍计算。
4.对不能达到“双语教学”要求的课程,将停止本课程的双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