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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课程|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学校将继续开展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提升在线课程应用水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根据课程建设方向和支持方式的不同,本次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分为资源建设、在线应用两种类型。此外,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高校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改革,特设立“思想政治教育公共课程专项”。本次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2018年-2019年)。
1.资源建设项目(限额2由学校支持优质课程进行慕课样式视频资源制作和平台在线应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学时应不超过64学时,资助金额不低于1万元/学时(含视频制作费),实际参与拍摄的主讲教师不得超过3人。
2.在线应用项目(限额2由学校支持已有的视频课程推进课程资源教学应用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探索,资助金额3万元/门。
3.思想政治教育公共课程专项(限额1门):依托现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4门网络通识课程资源及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资助金额3万元/门。
课程团队应根据申报课程现有建设情况和主要发展方向确定该课程建设重点,选定相应的申报类型。已获资金资助进行课程视频资源制作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本次资源建设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课程建设项目和团队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以学校本科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为准,原则上要求是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或专业必修课,并已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在线应用项目须写明依托的课程视频资源情况。课程视频资源包括:①2011年以来获得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的视频资源;②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拍摄或各单位自行建设的慕课样式课程视频资源、录播教室摄制课程视频资源等,视频拍摄制作技术须达到教育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附件4)。申报需提交相应课程视频资源光盘,课程量不低于16学时。
3.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任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课程团队成员应以3-8人为宜。
4.学校重点支持反映我校教学特色的基础或专业课程进行在线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鼓励具有混合式教学改革发展理念和实践经验的课程团队进行探索。
三、申报程序与安排
(一)课程申报(2017年4月12日-5月4日)
1.各单位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并请于4月14日前将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科邮箱。
2.课程团队负责人填写《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登录教学研究管理系统(http://121.194.16.16:8082/)提交申报表电子版(pdf格式),并将申报表纸质版及需要提供的课程视频资源光盘(一套)交至所属单位。系统平台登录账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具体操作参见附件5。
(二)单位推荐(2017年5月5日-5月11日)
各单位依照专业课程发展规划和实际申报情况,确定推荐申报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名单(不得超过2门),在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联系人统一将《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推荐表》(附件3)、汇总后的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和需要提供的视频资源光盘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科邮箱。
(三)资格审查(2017年5月12日-5月17日)
教务处依据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对单位推荐申报课程进行资格审查,汇总申报材料。
(四)专家评审(2017年5月18日-5月25日)
由学校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北京体育大学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立拟建设课程项目名单。
(五)公布名单(2017年5月26日-6月1日)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2017年校级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四、课程建设要求
1.申报课程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课程发展规划,形成合乎实际的课程建设方案,突出重点建设方向,体现课程改革基本方向。
2.申报课程建设项目通过后,课程团队应根据申报表承诺内容签署《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明确考核绩效目标、预期成果和进度安排,配合学校完成所授课程的全程教学视频拍摄工作,深入开展平台应用和各类混合式教学模式探索。
3.教务处将根据《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对正式通过项目进行过程评价、经费执行监控和成果验收。资源建设项目主要从课程资源建设完成度及质量、课程资源更新率、在线平台利用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在线应用项目主要从在线平台利用率、课程资源更新率、专家看课情况、教学改革经验总结、学习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课程建设项目成果验收通过后,学校方正式授予“校级精品开放课程”称号教务处也将定期对学校精品开放课程进行复查,根据复查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其校级精品开放课程称号。
 
联系人:郑菲遐、张文毅(南办公楼124)
联系电话:010-62989424    电子邮箱:jiaoxueke@163.com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