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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成立工作落实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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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足球事业的殷切期望与愿景,积极应对2018年出访阿根廷期间提及的足球教练员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顽疾,并充分调动、落实学校以足球项目教育改革为切入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2019年3月1日上午,夏伦好副校长在北办公楼231会议室主持召开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成立工作落实协调会。夏伦好副校长首先传达了学校第12届党委常委会第167次会议决议,提出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将挂靠中国足球运动学院,以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形式,开展足球教练员本科、硕士不同层次,职业、青少年、社会足球不同层面,突出国际化、实战化的人才培养工作。之后,会议在听取各相关部门、相关学院主要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就各自分工、协调落实和工作节点进行了布置。

一、传达学校成立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方案意见

夏伦好副校长根据学校常委会通过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筹建方案的决议指出,现有中国足球运动学院作为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挂靠单位,承担日后足球教练员方向人才培养主体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足球教练员方向的学历教育;其学生通过在竞技体育学院、教育学院大一下学期选拔产生,之后三年进入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学习。同时,为保障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人事处应按照教学单位运行方式,配齐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在此基础上,高峰副校长强调,成立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足球改革与发展号召、应对未来恢复体校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政治站位,不要仅仅将足球看作一个项目,要注意针对足球教练员紧缺的现实矛盾,协同配合开展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相关学院细节研讨

(一)关于学院成立与管理的主要问题

中国足球运动学院现任执行院长黄竹杭指出,学院将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及学校安排部署,结合前期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国际化实验班建设与运行经验,抓紧时间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分层、分类培养设计。而针对当前刚成立的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学生来源是否涵盖2017级(含)以前选拔进入实验班的学生、日后如何开展选拔、毕业专业如何界定,以及如何通过与足协协调增加人才培养社会竞争力等,黄院长均与在场校领导和相关学院进行确认。经讨论,足球教练员实验班学生于大一下学期选拔,采用1+3培养模式,即大一在原专业学习,后3年进入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学习和管理,毕业后以原专业授予学位,但注明足球教练员方向,此调整从2018级施行;同时,学校委托现有中国足球运动学院向中国足协拟函,以便明确成为会员单位,提升学生资质获得竞争力。

(二)关于足球教练培训的现实矛盾

国家体育总局培训中心(教练员学院)和中国足球运动学院分别结合自身工作,介绍了目前已开展的职业级、A级、B级、C级和D级足球教练员培训,并指出上述培训规模扩大可能性有限,校园足球、草根足球教练员培养应成为日后足球教练员培养的扩充方向。在此基础上,郭涛就当前聘请的外籍专家共享、能力与工作安排等提出建议。结合上述矛盾与建议,高峰副校长指出,学校层面将统筹规划,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应协同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做好技术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外籍教练选聘、引智工作,并充分利用这些人力资源,举办培训讲座和专家论坛,尽快将可与足联、教育部结合的各类培训办起来。

(三)关于足球教练员培养的方案制定

在教育学院、竞技体育学院纷纷对日后学生选拔、管理和人才培养提出建议的基础上,教务处章潮晖处长明确表示,将组织现有中国足球运动学院,参照其他已有实验班培养方案成功经验,做好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同时,高峰副校长特别强调,由于实验班学生来自不同专业,毕业时仍归属原专业,故方案制定要体现二者共性与差异,并注意对标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建设中的课程要求。

三、综合意见、明确节点

经过与会人员集体研讨,夏伦好副校长总结指出,各相关部门和学院应各付其责、协同落实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成立各项事宜:人事处尽快发布组建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通知,明确职能、编制;现有中国足球运动学院具体负责足球教练员方向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将足球方向研究生一并纳入本院管理,并通过与足协协调,促使学生毕业时可以获得教练员资格和教练员讲师资格等,凸显人才培养竞争力;教务处对接中国足球运动学院尽快启动培养方案制定;国家体育总局培训中心(教练员学院)应加大校园足球、社会足球教练员人才培养,并注意对接教育部、总局群体司工作开展要求,形成我校有特色的足球教练员培训风格。

最后,夏伦好副校长强调,各相关部门和学院务必加紧各项协同工作开展,在3月15日前完成中国足球教练员学院挂牌和印章启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