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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年度春季学期开学阶段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
关于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阶段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2018-2019年度春季学期将于2月18日正式开始上课。为做好开学阶段的教学工作,现将各教学单位需要完成的重点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报到注册:请各学院于2月16-17日完成本科学生注册(含留学生),2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注册情况统计表》以及《实习名单》送教务科。

2.学业审核:请各学院在3月1日前完成对学生的学业情况统计,并于3月1日中午12:00前将学业预警、延期毕业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科。

3.转专业:请各转专业学生接受学院在2月20日前完成学生考核,并于2月21日11: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科。

4.重修及缓补考:重修办理时间为开学第一周,缓补考时间为5-8周。

5.课表及上课名单:教师、学生的课表可在网上教务系统内查询。上课名单以3月4日更新的名单为准。实习学生的选课名单由学院自行删除。

二、工作要求

1.请教学单位督促任课教师仔细查看个人课表,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做到着装整齐,以身作则,带齐上课所需教学文件,认真完成所担负的教学任务。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杜绝上课迟到现象,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检查组,在开课前依照学院《开学教学自查表》检查项目逐项自查,并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后签字,于2月1717:00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3.开学第一周结束,原则上不进行课程调整,如有必须调整的课程,应由教师本人由校内OA系统提交申请,经主管教学校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履行手续。

4.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尤其是毕业生的学业审核,严格按照《北京体育大学本科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毕业生延长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符合延期毕业条件的学生,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于规定时间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5.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严禁教师擅自调课。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开学前二周的术科课程及代表队训练的教师要加强课前准备活动的组织,适当控制教学、训练课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以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附件:1.《开学教学自查表》

2.《注册情况统计表》

3.《北京体育大学调、停课申请表》

4.《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延长毕业申请表》

5.《学院申请延长学业学生汇总表》

6.《北京体育大学补考、重修工作实施办法》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