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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体育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关于

校教务字2018〕66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凸显全校一流人才培养的目标意识、改革意识和质量意识,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基于问题导向、专业研究、有效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思路,现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足一流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三个转型四化人才培养思路,紧密联系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形势、新理念和新方法,申请人针对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围绕学校-学院-专业不同层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三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流专业建设和卓越人才培养、专业课程和教学体系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建设、通识教育改革和通识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形态变革、金课堂建设、实践与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与机制以及教学管理创新等进行探索,突出教学研究的专业水平,彰显教学改革的实际成效

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和教材建设立项已另有申报安排,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立项类型

根据和支持方式,本次立项项目拟分为重大项目(6项)和一般项目(18项)两类。重大项目主要为解决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深化改革存在的紧迫、重要问题,鼓励在四化人才培养、专业类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变革、学院层面教学管理主体地位改革、一流专业建设、校内外协同育人、内部质量保障专项评估等方面进行重点探索。其中,3项由申报项目评审产生;3项由教务处专项委托相关团队就我校学校-学院-专业本科教学状态数据指标体系、分析模型及采集-分析-反馈机制的构建,教师教学投入,通识教育模式及运行机制等进行专门研究。

三、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为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在我校任职三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除主持人外,项目团队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校内跨学院、部门或本校为主、校内外协同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团队除主持人外,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9人。允许并鼓励项目组吸纳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及相关行业企业的学者专家参与项目研究。

项目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或参与2项以上(含2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参与人同时参与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得超过2项。如以往主持的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尚未通过结项验收,不得申报本次教改立项。

与已获得资助的各类项目(包括国家、各部委及省市级、其它等科研课题)内容重复,或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予以追究,并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2月21日)

项目主持人填写《北京体育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向所属单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立项申请书一份。电子版按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格式命名,纸质版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二)单位审核(2019年2月21日-2月27日)

各单位将参评项目汇总检查无误后,填写《2018年北京体育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2),在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及盖章,并于2019年2月27日前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纸质版一并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教学研究科公邮(jiaoxueke@163.com)。

经教务处资格审定、校内外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及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公布立项名单。

五、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项目主持人需对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进度、研究报告和成果验收以及项目经费支出承担全部责任。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教务处负责组织结题验收。

(二)考核标准

项目团队除按期完成申请书中的预期目标外,需至少发表期刊或会议论文1篇。如未在研究期限内完成考核目标,将取消下一次申报资格。项目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北京体育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专项委托课题考核标准以实际签订的研究计划任务书为准。

(三)项目经费

正式立项结果公布后,教务处另行通知制定预算。重点项目按2万元/项标准予以支持,一般项目按1万元/项予以支持。经费使用时限至2019年11月。

联系人:张文毅、郑菲遐、方垚          办公地点:南办公楼124

联系电话:010-62989424                电子邮箱:jiaoxueke@163.com

附件:

1.北京体育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1. 2.2018年北京体育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