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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平台|关于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7

各学院、中国运动与健康研究院、中国奥林匹克高等研究院:

为建强基层教学组织,探索推进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要求,拟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建设目标

全国首批拟推荐400个左右虚拟教研室进行试点建设,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通过3-5年的努力,建成全国高等教育虚拟教研室信息平台,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三、试点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四、试点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五、试点推荐要求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试点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学校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鼓励建设“纸质+数字”教材,配备视听资源,以及融合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虚拟现实、增强现实、配套移动软件等表现丰富的立体化、多介质新形态教材。

六、校内推荐工作安排

校内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可推荐不超过1项,经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择优遴选2项予以推荐。同等条件下,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项目优先考虑。试点建设入围结果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请各学院和有关部门于202193日前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纸质版交至南办公楼124室,并将PDF电子版发送至:bsujxk@bsu.edu.cn。纸质版推荐表首页应有学院或部门盖章,学院负责人和教研室带头人签字。有关线上填报和其他材料准备事项,将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后续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应紧密结合一流本科、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突出信息化、协同化、常态化,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积极培育新时代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团队)。

联系人:郑菲遐 王凡一

联系电话:010-62989424


附件: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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