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员工作管理条例
时间:2017-04-25 来源:作者:
一、总则
第一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更好地了解与掌握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民主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及参与教学监督的主体作用,北京体育大学决定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为保证学生信息员制度的执行与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信息员工作是学校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主要承担了解和反映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包括专业和课程设置、教学与训练、教学改革、教学条件、教风与学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改进与完善,教学质量的稳定与提高。
第三条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必要举措,学生信息员应积极主动地去完成所承担的义务。对所反映的情况,教务处将给予保密。学校及各院系、教研室及有关人员,要对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任何人不得干扰学生信息员履行其职责。
二、组织形式与推荐条件
第四条北京体育大学学生信息员由各院系推荐、教务处直接领导,参与教学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生信息员由各院系推荐。原则上各年级推荐2名,一名为学生干部,另外一名为普通学生。
第六条学生信息员的推荐要求: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教师与学生,能代表学生反映意见;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七条新学年新生入学,各院系自动推荐2名新生加入学生信息员队伍。
三、工作职责与内容
第八条学生信息员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收集广大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客观、公正地填写《北京体育大学信息反馈意见表》;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第九条学生信息员要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调查研究工作,获取第一手准确材料,为教学及教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条学生信息员要积极宣传学校重大工作决定,参与学校大型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信息员有义务为教务处主编的《教务工作简报》撰写稿件,及时反映教学亮点及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
第十二条具体工作内容
1.教师教学方面: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教师备课、教学内容、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实践环节、实验教学、考试以及课堂教学组织等信息。
2.学生学习方面:了解学生的学习负担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信息。
3.教学管理方面:收集学生对学校本科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专业课程的设置与安排、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要求和建议等信息。
4.教学条件方面:收集学生对教材的选用与发放和教学、训练、实验、自习、实习等教学场馆、设备、器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收集学生对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员的反馈
第十三条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负责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学生信息员会议,征求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通报反馈问题的解决情况,同时对优秀学生信息员进行表彰和鼓励。
第十四条学生信息员须填写《北京体育大学学生信息员反馈意见表》,每月至少1次,并按时上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第十五条教务处接到学生信息员的信息后,要派专人调查核实,及时落实解决,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信息员。
五、奖惩措施
第十六条教务处每学年要评选“优秀学生信息员”。对于获得“优秀学生信息员”称号的学生,给予精神及物资奖励。
第十七条学生信息员撰写的对学校教学改革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及教学研究论文,将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信息员,予以解聘。
六、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