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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关于2018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7

  校教务字2018〕46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

为推进落实学院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和课程教学改革中的主体地位,根据《关于印发<北京体育大学关于修订2018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校教务字〔2018〕17号)和《关于2018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工作的通知》(校教务字〔2018〕37号)要求,现将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有关教学大纲审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大纲审查要点

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性质与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学时分配、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法、教学建议、教材与学习资源、课外学习要求。大纲审查应在各部分内容撰写规范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审核课程价值导向是否正确,课程目标是否符合定位,课程内容是否要求明确,教评方式是否设计清晰,教学指导是否阐述充分。

本次新增课程教学大纲应参照国内外同类课程通用教学标准,结合我校学生发展实际进行编撰,须基本涵盖同类课程教学内容。依托已有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的,应对照已有大纲,考察课程内容和各类教学资源更新情况,关注考评方式和内容结构改革调整情况。坚决避免出现直接沿用或简单拼凑组合已有课程大纲内容的情况,杜绝课程内容交叉重复和因人设课。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可参照教务处提供的教学大纲审核表(附件1),自主修改、设计或沿用相应的审核表格开展审查工作,保证审查工作有据可依。

二、教学大纲审查流程

专业平台课程教学大纲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组织相关教研室制定,由相应学院领导牵头的课程教学大纲审定小组负责审查和审定。通识平台基础素质类课程教学大纲由相应开课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和审定,提交教务处汇总。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组织专门人员或聘请评审专家根据审查要点逐一核查论证,保证大纲内容满足培养需求,确保大纲文本符合编撰规范,做好审查工作记录和材料备案工作,并填写教学大纲审查记录表(附件2、3)。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所负责方案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审定工作,并将审查记录表、大纲审定稿及相应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学院材料备案和提交要求详见附件4。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务必加强动员、指导和督查,严把质量关,对所辖专业平台课程和通识平台基础素质类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内容及其科学性、合理性负责。

 

 

联系人:章潮晖、张文毅、郑菲遐

办公地点:南办公楼126、南办公楼124

联系电话:010-62989495,010-62989424

电子邮箱:jiaoxueke@163.com

 

 

附件:

  1. 教学大纲审核表

  2. 教学大纲审查记录表(专业平台课程)

  3. 教学大纲审查记录表(通识平台基础素质类课程)

  4. 教学大纲审定材料备案和提交要求

 

 

教务处

2018年9月13日